在英國首都倫敦,民眾戴著臉書CEO扎克伯格的面具抗議用戶信息泄露事件。
已生效一個多月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被媒體認為是大數據監(jiān)管新時代的標志。相比之下,目前美國既沒有專門的數據保護法律法規(guī),也沒有對應的職能部門,用美國專家的話說,“基本上沒有國家層面的隱私基礎設施”。
由于數月前曝出的臉書和劍橋數據分析公司丑聞,互聯網用戶數據隱私現在是美國社會的爭論熱點。究竟是什么導致這個科技強國陷入數據保護方面無法可依的窘境?
美國失去“領導權”?
世界范圍內,在個人數據保護立法的20來年歷史中,美國和歐盟頗具淵源,不過兩者的合作只“存異”不“求同”。
1995年,歐盟發(fā)布了嚴格的《數據保護指令》,規(guī)定歐盟以外國家和地區(qū)若無保護隱私的相關法規(guī),歐盟公民個人信息“數據不出境”。不過,推動互聯網高速發(fā)展的美國卻從科技和商業(yè)的視角看問題。
2000年,美國和歐盟達成《安全港協(xié)定》,給嚴苛的《數據保護指令》開了一個“后門”,允許美國企業(yè)轉移和處理歐盟公民的個人數據。2013年斯諾登事件曝出的文件顯示,這個“后門”正是美國情報機構開展監(jiān)控的通道之一。
比照歐盟最新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明確的“數據最小化”原則,媒體指出,美國和歐盟最根本的區(qū)別在于將大數據戰(zhàn)略作為國策鼓勵發(fā)展。
除了態(tài)度不同,美國對數據保護立法還有另一重現實阻力。在近期美國外交關系委員會的專題報告會上,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首席隱私官馬克·格羅曼談到,最大的挑戰(zhàn)是如何把已經存在的林林總總的州法律融進新法案,而幾十個利益相關的商業(yè)公司和管理部門還有各自不同的觀念和方法。
格羅曼感嘆,美國不像很多國家那樣是一張白紙。“我們有《健保流通責任法案》《金融現代化法案》《公平信用報告法》《網絡兒童隱私保護法規(guī)》……在聯邦層面,每項法律的標準和定義都不同。”
美國數據政策專家認為,他們的國家已經失去在這一領域的領導者角色。”格羅曼說,“GDPR正在推動全球對話,當別的國家想要打造自己的硅谷時,他們更多地關注歐洲模式。”外交關系委員會數據政策高級研究員凱倫·科恩布魯說,“臉書曾是互聯網的代表,但美國已在很多方面丟失了領導權。”
“我們該如何規(guī)范你”
歐盟擁有一個1200多名專家的技術評估機構,而美國在頂層機構設置上缺位已久。設立于1972年的國會技術辦公室在1995年被當時掌控兩院的共和黨廢除。此后,包括希拉里·克林頓在內的民主黨人多次試圖在國會恢復這一機構設置。但就在上個月,重建技術評估辦公室的最新修正案仍被眾議院投票否決。
目前唯一和數據監(jiān)管沾邊的頂層機構可能要數聯邦貿易委員會。盡管委員會下設隱私監(jiān)管機構,不過科恩布魯認為,他們從性質上而言是政府機構,沒有立法權,只能事后評判。
在劍橋分析公司丑聞發(fā)酵之后,美國參議員已經拋出《同意法案》和《社交媒體隱私和消費者權利法案》等試圖尋找監(jiān)管立法的門道。但由于數據技術領域過于專業(yè),議員們普遍呼吁科技公司的合作,這又帶出了既做裁判員又做運動員的悖論——今年4月臉書掌門人馬克·扎克伯格的聽證會上,參議員的那句“先生,我們該如何規(guī)范你”便是注解。
如此好笑的一幕反映出美國在數據監(jiān)管立法上的兩難境地,但還是有人走出了第一步。本月初,加利福尼亞州長簽署通過《消費者隱私法案》?!度A盛頓郵報》稱,作為大數據的收集中心,加州開始實行目前美國最強大的隱私保護措施。這一州法對臉書、谷歌和其他科技巨頭如何處理加州居民的個人數據設置了新的嚴格限制。
不過,《消費者隱私法》要到2020年才生效。分析人士認為,在此期間幾乎肯定將面臨臉書、AT&T等行業(yè)巨頭的激進游說,到法案真正生效時可能會有大量微調。
有數據專家認為,其他州很可能在數據保護立法上陸續(xù)跟進,以填補聯邦政府不作為所留下的空白。
聯邦立法短期無望
事實上,聯邦政府層面最近也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的跡象,緊迫感促使美國國防機構和行政部門采取行動。據美國媒體Axios報道,特朗普總統(tǒng)的特別助理蓋爾·斯萊特近期與信息技術行業(yè)委員會的首席執(zhí)行官們會面,討論聯邦層面網絡數據隱私法規(guī)的雛形。
美國互聯網安全聯盟總裁兼首席執(zhí)行官拉里·克林頓對網絡媒體Quartz表示,希望業(yè)界和政府在隱私問題上共同努力,而不是遵循GDPR的懲罰性模式。而樂觀的格羅曼認為,擁有全面性的綜合隱私法對美國企業(yè)有利。
與歐盟將數據保護視為一項基本人權相比,美國在這一領域顯然有著政商紐帶等諸多特殊“國情”。鑒于此,目前大多數專家認為,至少近期制定相關聯邦法律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有意思的是,相比于監(jiān)管立法的梗阻,美國人的商業(yè)創(chuàng)新總是領先一步且無孔不入。目前已出現一些新的商業(yè)工具,幫助美國企業(yè)管理數據以遵守歐盟法規(guī),例如把功能定位比作稅務軟件的GDPRsimple。此外,某些個體擁有自己的數據并獲得商業(yè)授權,也是一種可能。
格羅曼期望,這能為數據隱私全面監(jiān)管開出新路。“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提供了不同的方式來管理數據,這對監(jiān)管有巨大好處,令人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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