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泄露沒有最壞、只有更壞!最近,又有一種新模式被披露出來:只要你愿意付錢,就可以查看一個指定對象的所有隱私,包括開房記錄、名下資產(chǎn)、航班信息、存款記錄,甚至還能通過手機實現(xiàn)實時定位,查詢手機通話記錄。
這消息令人瞠目結舌。如果以往的電信、金融詐騙尚屬于漫天撒網(wǎng),如今可以說是精確制導。信息泄露一路呈升級之勢:過去,你有可能會對互聯(lián)網(wǎng)設防,你知道它并不可靠;但你對公共登記可能沒想那么多,因為它們很多處于職能部門管控下,只有公職人員才能接觸到。但如果你的開房、存款信息也能被買賣,這將導致你的信任防線徹底失守,它亮出的幾乎是底牌:你既無可信任,也無處躲藏。
“全民裸奔”已經(jīng)是全人類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英劇《黑鏡》曾設定一個故事:一個小男孩被電腦攝像頭全程錄制,然后被錄制者要挾;美國《疑犯追蹤》講到一臺復雜機器,能調動和使用全國公共攝像頭。看起來是故事化的設定,但在現(xiàn)實中已經(jīng)都能找到對證:“斯諾登事件”曾讓全球嘩然,希拉里“郵件門”、樸槿惠“閨蜜門”等,讓人認識到政治精英也不能例外;央視《焦點訪談》這幾天則播出了另外一則新聞:很多家庭安裝的攝像頭,實際上可以被入侵、被直播,一些公共基礎設施監(jiān)控系統(tǒng),也能被輕易入侵。
身處互聯(lián)網(wǎng)變局的時代,人們前所未有地感到脆弱。一切都在接入互聯(lián)網(wǎng),甚至人類也成為信息流動的延伸,這意味著足跡被記錄,意味著無法“免于恐懼”。然而正是這類恐懼,才使得我們感受到緊迫性:我們亟需要有處可躲、有所信任。要做到這一點,很多時候并不是無計可施,因為信息泄露的原因也未必高明。比如技術安全問題,人們可以入侵家用攝像頭,是因為身份認證系統(tǒng)存在漏洞;比如人為原因,一些公職部門藏著內鬼,一些黑客有意收集信息,一些人員則參與信息交易;還有政府監(jiān)管方面的原因,由于互聯(lián)網(wǎng)發(fā)展速度太快,很多時候對互聯(lián)網(wǎng)認識不夠,原有體制和應對方案顯得分身乏術。
針對這些問題,如何建立網(wǎng)絡荒原的“信息避難所”?首先該體現(xiàn)在個體身上。人們需要充分認識互聯(lián)網(wǎng),要對個體隱私有足夠的認識和技巧;其次是平臺運營商,通過“用腳投票”,那些極力保護個體隱私的企業(yè)和平臺會被篩選出來,我們可以與之建立短期信任;最后,把關人顯然是政府本身,它至少有下列可為空間:一是應對技術漏洞,可制作并不斷更新行業(yè)性標準;二是面對人為原因,必須強化違法成本,強力打擊違法行為;三是要充分認識互聯(lián)網(wǎng),通過創(chuàng)新體制機制,及時跟上隱私保護的需要,把監(jiān)管的決心和態(tài)度貫徹到底。
當前,我國還沒有一部針對性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而信息泄露不斷升級,反過來要求政府立法必須加快。就在10月31日,全國人大在民法總則草案中規(guī)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這是在立法層面上第一次明確提出“個人信息權利”。既然個人信息是一種權利,那么只有通過立法、執(zhí)法,才能彰顯權利、保護權利。在此之前,政府可以做什么?我們認為,至少要堅決杜絕信息泄露,而開房信息、存款記錄如果可以被買賣,則是一種極為惡劣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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