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在光大銀行買的理財也賠了。王女士撥打本報熱線講述了她的一次理財經歷。她說,當時聽理財經理講收益很高,結果一年后到了期,100萬只剩下差不多91萬,虧了9%。
17日,煙臺兩市民在光大銀行解放路支行,就一年前購買的理財產品零收益,向銀行討要說法。本報10月18日、19日、20日的連續(xù)報道,引起一些市民共鳴。他們的共同反應是,銀行在銷售和宣傳理財產品時,說得最多的是收益和收益率,避談風險,而且混淆收益率和預期收益率。
100萬是我和幾個朋友湊起來的,過了一年,不僅沒多,連本都賠進去了。王女士說起這事,不停嘆氣。因為認購起點較高,王女士和她的幾個朋友一起湊了100萬,購買了光大銀行的一款理財產品。據她介紹,當時光大銀行的一位理財經理跟她講,收益率比銀行利率高得多,最高可以達到10%。我們哪里知道收益和預期收益的區(qū)別?這不是誤導是什么?
近年來,銀行發(fā)行的理財產品越來越多,對投資者來說,資金投資的選擇性更廣了,這是好事。然而,隨之增多的是客戶因理財產品虧損與銀行產生的糾紛。投資者質疑聲最大的是,當初承諾的收益哪里去了?
王女士在經歷了這次光大銀行的理財之后,很受傷。她說,如果當初銀行告知這款理財產品可能會存在9%-10%的虧損率,她和朋友是不會買的。買的時候一個勁說好,說收益高,等到了期,賠了,就沒人管了。王女士說,在他們的資金出現大量虧損后,當初的承諾完全不管用了。
業(yè)內人士介紹,市民在購買理財產品時,理財經理所講的收益和收益率都只是不確定的預期收益和預期收益率。也就是說,收益可能達到也可能達不到。市民一定要明確二者區(qū)別,并認真閱讀合同上的風險介紹,不要被所謂的高收益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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