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發(fā)布全國首個關于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標準。
由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隊提出并牽頭編制的地方標準《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DB4403 / T 509—2024,以下簡稱《規(guī)范》)正式發(fā)布,將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開始實施。
新規(guī)并未禁止新能源車停地下車庫,但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充電區(qū)域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二層,不應設置在地下四層及以下。且應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技術要求的規(guī)定分組設置,各組之間應設置組間隔墻,或相鄰兩組之間間隔不應小于 6 m。
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充電區(qū)域不應采用快充設施,充電設備最大輸出功率不應超過 30 kW,且宜采用小功率非車載充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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