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掌握公司高管艷照,前員工向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用友公司)董事長敲詐30萬元。
昨日,喬龍因敲詐勒索罪獲刑4年6個月。
揚言自殺襲擊用友董事長
3月9日,用友公司收到快遞,指名要求公司董事長簽收??旒蟹Q,貴州山區(qū)有一些貧困兒童亟須關注,希望該公司捐款,署名為中國互聯(lián)互助愛心基金會。此外,快件中還有該公司高管照片和一些無關的黃色照片。
5月24日,用友公司再次收到快遞,快遞中夾帶著一封《毀滅書》,要求匯款30萬元。
《毀滅書》中稱,如果5月26日前收不到錢,發(fā)件人將在各大網站泄露公司人員信息及給相關部門的送禮清單,同時還將對用友公司董事長及其家人、員工進行暗殺和自殺襲擊,炸掉公司所在的軟件園。
5月26日下午,33歲的喬龍在石景山區(qū)一游樂場附近的ATM機取款后,被警方控制。
求職未果發(fā)公司高管艷照
喬龍稱,研究生學歷畢業(yè)后,2002年9月至2007年1月曾在用友公司工作,自己帶領一個銷售團隊,因競爭激烈經常與公司的另一同事發(fā)生摩擦,隨后離職。自己炒股損失約100萬元,妻子也和他離了婚,于是他想重回用友公司上班。面試他的考官正是當年與他有矛盾的同事,于是產生了發(fā)快遞、敲詐的想法。
庭審時,喬龍稱,作為用友公司的前員工,他通過公司內部電腦信息共享的方式,掌握了高管在國外考察時會餐的照片,將這些照片與黃色照片打包,其聲稱掌握高管艷照,并發(fā)出快遞,算是友好的警告。
海淀法院認為,被告人喬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脅迫方式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但鑒于被告人喬龍對其所犯罪行的基本事實予以如實供述,并考慮到其所勒索的絕大部分款項尚未匯入其指定賬戶,被害單位所匯款項已被凍結,經濟損失能夠挽回,法院從輕判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
追訪
法官:被告人用心險惡
喬龍敲詐勒索罪的承辦法官稱,高學歷人群犯罪是當前犯罪主體的一大關注點。被告人喬龍僅僅因職場遭遇挫折,就連續(xù)實施了虛構愛心基金會、泄露公司人員信息乃至自殺式襲擊等一系列敲詐索財行為,手段惡劣程度不斷升級,足見其用心之險惡。
該法官稱,喬龍一案折射出,他在強烈的金錢欲求和報復心理驅使下的行為扭曲,就作為社會精英的高學歷人群而言,如果將力量越大,責任就越大作為其秉持的社會信念,就應當以正確的法制觀念、金錢觀念為前提,并以此來約束自己的言行;如果不具備基本的道德觀念和規(guī)則意識,在自身利益膨脹的過程中不惜為所欲為,就不僅僅是影響人生前途的問題,而是力量越大,危害就越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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